加拿大的保釋改革制度修正案星期四正式生效。
C-48號法案擴大反向責任條款的使用,在個別情況下,被告需證明自己應獲保釋的原因,而不是要求檢控官證明對方應繼續拘留。
法案更擴大伴侶間暴力慣犯的反向責任,要求法院在作出保釋決定時,需考慮被告的暴力犯罪紀錄。
國會去年12月通過上議院對C-48號法案的修正案,使聯邦政府更接近將暴力慣犯關進監獄的改革。
政府稱,有關改變是與所有省及特區合作而做出。
省長David Eby尹大衛對改革表示歡迎,他曾批評實施改革的進程令人沮喪。
不過,有倡導組織質疑成效,憂慮保釋制度改變後會對邊緣社區產生不成比例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