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律師會發出的紀律聆訊決定顯示,該會一個仲裁小組去年認為,列治文華裔律師郭紅長期受紀律處分及未能與監管機構合作,以難以監管為由而取消其執業資格,郭紅其後尋求對該決定進行覆核。
經聆訊後,律師會裁定再次吊銷郭紅的執業資格。
裁決指,最新的決定源自律師會於2020年10月發出的傳票,並對郭紅提出5項不當行為的指控。
仲裁小組在去年7月認為,有關指控,包括郭紅存在利益衝突、違反信託會計規則、容允其信託帳戶遭濫用、向律師會作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未能回應律師會的查詢,已獲得認證。
小組不但考慮其不當行為的具體情況,並已研究郭紅自2012年以來的多項專業行為紀錄,其中郭紅的前簿記員於2016年盜去其750萬元的客戶信託基金。
律師會在涉及郭紅的紀律聆訊決定中一直認為,她未能充分監管員工、未能完全遵守律師會的信託會計規則、並將已簽名的空白支票交予簿記員保管,導致出現盜竊行為。
郭紅去年透過Clearway Law網站發表自己的故事版本,聲稱律師會公開指控她參與盜竊、並將資金轉移至離岸帳戶。
她堅持沒有做過這樣的事情,並指出,已花數年時間追蹤、起訴身在中國的前簿記員、並竭盡全力填補 750萬元的損失,因此,沒有客戶因盜竊行為而損失金錢。
郭紅指責律師會歪曲事實、長期迫害她、以及損害她的心理健康。
在最新的裁決中,律師會沒有指控郭紅有保留任何資金,亦沒有聲稱客戶在信託基金失竊後未得到賠償, 但律師會重申,郭紅沒有遵守該會的規則,並指出,她多次不承認在容許盜竊事件發生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裁決強調,在個案的事實與聽證會上,郭紅提供的直接證據中,詳細描述該盜竊案的細節、在中國討回公道的工作、以及為確保客戶不會受到傷害所作出的努力。
律師會稱,郭紅於聽證會上只是重複同樣的故事,但從未提及其協助盜竊行為的事實,亦沒有承認為避免客戶損失而挪用其他客戶的資金、違反向律師會所作的承諾及會方的指令。
郭紅在聽證會內繼續拒絕承認過去的不當行為,以及仲裁小組的5項指控調查結果,令小組再次認為她無法監管。
裁決書稱,小組不能相信郭紅誠實、準確,她亦沒有表現出任何能改善其行為的能力,顯示她難以監管,更不能相信郭紅未來可履行律師的義務。
小組決定,對任何被發現無法監管的律師來說,吊消律師資格是必然的後果,另為公眾利益,郭紅不得從事法律工作。
除再次被吊銷律師資格外,仲裁小組更指令郭紅向律師會支付約4萬5,500元的聽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