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宣布,由1月21日開始,只有個別國際學生與外勞的配偶,才有資格獲加拿大的開放式工作許可OPEN WORK PERMIT。
其中只有就讀博士課程、16個月或更長時間的碩士課程、或護理、藥劑與工程學位等專業課程的國際學生,其配偶才有資格獲工作許可。
此外,許可證只發放予從事管理職務與通常需大學學位的工作、例如財務顧問與軟件工程師的外勞配偶,其他面對勞動力短缺或與政府優先事項相關的職業、例如建築、醫護與教育,亦可能符合資格,當配偶提出申請時,該名外勞的許可證有效期,必須至少剩餘 16個月。
根據之前規定而獲批的開放式工作許可證將繼續有效,受自由貿易協定保護的工人、或即將成為永久居民的工人亦不會受到影響,不過,受新規定影響的外勞與國際學生的家庭成員,可能仍具資格享受本國的其他臨時工作許可計劃。
開放式工作許可原可提供予國際學生的配偶與同居伴侶,以及外勞的配偶、同居伴侶及受撫養子女,在新規定下,受撫養子女不再享有資格。
開放式工作許可證容許外國人在加拿大不受限制地從事任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