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向安省高等法院爭取更多時間,以便在國會通過「第二代海外出生加拿大人公民身份」法案,政府指,若不延長限期,將有未知數量的人士自動成為加國公民。
聯邦政府要求安省高等法院,容許有更多時間在國會通過俗稱為”失去身份的加拿大人”法案的立法工作,處理第二代海外出生加拿大人的公民身份,政府指,如果不延期,下星期限期屆滿前,將有不能統計的人自動成為加國公民。
所謂「失去身份的加拿大人」,是指在國外出生的加國公民父母,在海外出生的下一代子女。
2009年,前保守黨總理哈珀政府修改法例,規定在國外出生的公民,除非其孩子在加拿大本土出生,否則不能繼承公民身分。
不過,安省高等法院去年裁定法律違憲。
聯邦自由黨之後引入新法律,準備向那些於海外出生,但失去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人,重新授予公民身份,並已要求法院三次延期,以使法案可獲通過。
政府要求將下星期的截止日期,推遲三個月,到明年3月19日。
自由黨的新法案規定,任何符合標準的人,若他們的父母在申請人出生前,曾在加拿大累計居住三年,便有資格獲得公民身份。
聯邦檢察長辦公室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如果哈珀時代的法律下星期自動失效,將造成立法上空白,如何發出公民身份的工作將出現混亂及不一致,並導致未知數量的海外人士突然成為加拿大公民。
不過,代表七個失去身份加拿大人家庭的法律團隊辯稱,政府有足夠時間通過立法。
政府的文件稱,公民身份立法是複雜及影響深遠,因此,需國會仔細審查及考慮。
該法案目前正在國會進行二讀階段,上議院亦準備對該法案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