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律政廳表示,隨著公眾利益披露法的範圍已擴展至研究型大學與卑詩勞工安全局,僱員在舉報嚴重不當行為時,將受惠於全新的保障措施。
自法例於2019年12月生效以來,省府欲分階段方式逐步實施,本次的擴展,代表法例在更廣泛公共部門的推行已進入最後階段,隸屬197個機構的約32萬名僱員現可受到保障。
法例透過為僱員提供一個系統,容許他們向其機構內指定人員、或申訴專員辦事處舉報嚴重不當行為,從而保障僱員的安全,並促進問責與透明度。
舉報人及參與調查的人員將獲免遭報復的保護,包括降職、解僱或其他對其工作條件產生負面影響的措施,各機構及申訴專員每年需提交有關接獲舉報及調查結果的報告,以確保調查工作能以公平方式進行,並促進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