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之前一直沒有明確法例,阻止性罪犯更改姓名的法例。安省現時正計劃,立法禁止安省自已性罪犯登記冊的罪犯更改姓名。
省法務廳長Michael Kerzner 表示,一旦新法例獲通過,那些在省級性犯罪者登記冊上的人,將不再被允許申請更改自己的名字。
他表示,安省政府計劃對一個名為Christopher法例進行修改,並要求登記的性犯罪,要披露他們的電子郵件及社交媒體帳戶,並匯報他們用戶名字上其他任何變化。
他表示幾十年前,安省率先建立全國第一個性犯罪者登記冊,今天安省政府將使法例變得更加強而有力,通過改革,以使法例更加有效,為警方提供新的工具來預防、調查及解決嚴重的性犯罪問題,以保護那些最脆弱的人,特別是兒童會受保障。
修正下,將要求性罪犯在被判處有條件刑期後,在規定期限內向要警方匯報,並強制性罪犯在收到新護照或駕駛執照後,在指定期限內向警察局匯報,他們在使用,或更改電子郵件地址、社群媒體使用者名稱,及其他數碼識別時亦要報告。
法例亦更引更入嚴格旅行通知要求,包括要求已登記冊上的性罪犯,者如果打算出外旅行7 天或以上,則需要提前14 日通知,以及要求他們要離開加拿大任何長短時間,都要提前通知,包括要求報告新護照及駕車執照。
政府還將修訂姓名變更法案,禁止名冊上的性罪犯,在仍需要向記處定期報告義務期間更改姓名。
雖然目前已有保障措施,但這項提案的改變,將使警方更容易監控性犯犯,並防止他們使用新的身分再次犯罪。
負責公共及商業服務的安省採購部長Todd McCarthy表示,禁止被定罪的性罪犯在安省合法更改姓名,將改善公共安全,搗堵之前允許這些性罪犯易名生活的法律漏洞。
有關Christopher法例是以 11 歲男童Christopher Stephenson 的名字命名,他於 1998 年父親節,被一名已被定罪的性犯罪犯謀殺,因而命名。
死者父親表示,安省法例上的變化,將有助於警方解決性犯罪問題,並保護弱勢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