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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5, 2024

卑詩省近9成社區已採納小規模多戶單位的房屋法例 為中等收入人士提供更多單位選擇

卑詩省房屋廳長Ravi Kahlon柯議倫星期四表示,以修正過時的土地規劃條例、並建造更多小型多戶單位住宅,包括聯排、三層與城市屋等的省級法例,已納入多個城鎮的附例內,或很快被全省近百分之90的社區採納,為中等收入人士提供更多住房選擇。

柯議倫稱,民眾期望各級政府共同努力解決住房危機,以提供更多房屋單位,令省府感到鼓舞的是現時已有絕大部分地方政府,均在努力通過急需的省級法案,以修復舊的土地規劃條例、並提供民眾所需的住宅類型。

省府透露,截至7月23日,全省188個地方政府中,已有162個通過涉及小規模多戶單位法案的附例,另有9個社區正努力通過法案。

按法例規定,地方政府必須在本年6月30日前修改土地規劃附例,容許房屋至少擁有一個第二套間或獨立附屬住宅單位;至少3至4個住宅單位;或交通繁忙的巴士站附近的區域,至少有6個住宅單位,具體取決於房屋所在地點。

不過,柯議倫表示,有15個社區已要求將法例的通過期限延長至6月30日後,省府正進行審查,由於受到最近或現時的山火與疏散令影響,Wells與北洛磯山脈兩個社區已獲批延期。

此外,西溫區拒絕通過附例修正案,已不符合小型多戶單位住房法例,該社區已收到30日的違規通知,限期屆滿後,將發出廳長指令。

省府將在短期內評估地方政府法例的實施情況,以確保能協助建造更多小型多戶單位住宅。

省府於去年11月通過住房法案,協助省內社區提供更多小型多戶單位,其後向各地方政府提供支持法例實施的法規與政策手冊,並規定地方政府於本年6月30日前修改地方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