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證監會於2018年10月啟動一項調查後,在2021年1月傳召證人Ranvir Brar及Harjit Gahunia 接受查詢,但兩人於多次延遲程序後仍沒有現身接受調查,證監會入稟BC最高法院,要求裁定兩人藐視法庭。
Brar與Gahunia以違憲法為由進行抗辯,最高法院於去年6月駁回申請,兩人提出上訴。
由3名法官組成的上訴法院小組於本月16日裁定,證監會的行動符合憲法。
此外,Brar與Gahunia亦尋求證監會全面披露調查情況,但亦被兩個法院駁回,裁定證監會只需披露與傳票及藐視法庭訴訟相關的資料。
裁決指,證監會強制遵守其調查權力,對權力的有效性至關重要。
證監會發出的聲明表示,現在可按去年生效的證券法修正案,對不遵守傳票要求的人收取最高100萬元的行政處罰、以及作出其他制裁措施,而藐視法庭的人亦可能要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