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證監會發出的聲明表示,涉及違規事故的計劃與私募形式集資有關,西溫男子Justin Edgar Liu透過非公開市場形式,向小撮投資者出售股票,投資者更需預付顧問費。
聲明稱,Liu與其控制的兩間公司,分別是於2017年解散的Lukor Capital Corp. 、以及Asiatic Management Consultants Ltd.,早前與證監會達成和解協議,並承認參與該項投資計劃。
證監會透露,Liu與Lukor Capital 透過3次私募形式,獲承配兩間公司市值超過560萬的股票; 在另外兩次的私募後,他們亦從其他承配人獲得價值超過60萬元的股票。
和解協議顯示,除以個人名義獲私募股份外,Liu更向其他承配人支付1,237萬500元,以作為投資計劃的一部分,對方就使用資金向其他承配人購入其他私募股份。
協議指,有關計劃共涉及9間證券發行商與12次私募活動,已公開宣布的募集資金總額超過 5,080萬元。
不過,該9間公司只保留總額中的不足790萬元,其餘資金均由Lukor等顧問公司收取,而各公司幾乎沒有進行任何實際的顧問工作。
和解協議稱,Liu或其他公司直接從9間證券發行商收到454萬3,750元顧問費,Liu、其公司、或有關聯的其他實體亦間接從其他顧問收到額外款項。
由於Liu及其公司參與計劃,構成濫用資本市場的行為。
據和解協議顯示,Liu及其公司共同同意向證監會支付95萬,並在10年內禁止參與投資市場的運作,但Liu可透過註冊經銷商或註冊人,並透過自己的帳戶進行投資,條件是他要先向對方提供證監會涉及其行為的指令副本。
證監會的聲明指,Liu已支付9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