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局副專員Anthony Durocher星期四向國會的食品價格研究委員會透露,通常被稱為物業管制PROPERTY CONTROLS的措施,可能是進入與擴展加拿大市場的主要障礙。
競爭局於去年6月發出涉及雜貨業競爭的報告中,將物業管制形容為租賃或契約中添加的條款,限制競爭對手使用房地產,包括限制在購物中心開設的商店類型,或在租戶離開物業後、限制於該位置開設的商店類型。
局方舉例稱,若雜貨店要搬到附近的位置,物業管制條款可能會阻止競爭對手使用舊商店的位置。
競爭局的報告建議,各級政府限制地產業使用有關條款,原因是條款會令新超市開業更為困難,並會壓抑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