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Healther Holmes裁定,美國對孟晚舟提出的控罪在加拿大同樣是被視為犯法,代表孟晚舟案符合加美兩國都是雙重犯罪的標準,需要繼續面對引渡到美國的司法程序,代表孟晚舟不能重獲自由,必須繼續留在加拿大。
HOLMES在今早公布的23頁判決書中表示,從整體上考慮,孟晚舟被指控的控罪在加拿大亦是構成犯罪行為,美國對伊朗的貿易制裁可以被視為理解她被控欺詐的背景,而不是被控行為的實際部分,美國制裁的影響只在雙重犯罪的背景考慮一部分。她被美方指控進行銀行及電匯欺詐,指她向滙豐不實匯報華為與伊朗一家有業務的子公司的關係,違反美國的制裁令。
孟晚舟與華為否認指控。她的辯方律師表示,由於加拿大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令有關銀行不會有風險,不應購成欺詐罪,因此孟晚舟在加拿大亦不算犯罪。不過法官不同意他們的論點。
基於今日的判決,聆訊將需要進入下一階段,決定孟晚舟在溫哥華機場被捕期間的憲法權利,是否受到侵犯。預料聆訊會在6月展開。
自2018年12月以來,孟晚舟一直以1000萬元的擔保,在溫哥華家居軟禁。
中國外交部早前表示,中方在孟晚舟事件的立場是一貫及明確,批評美加濫用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採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合法權益,是一宗嚴重的政治事件,強調中國政府維護中國公民正當合法權益的決心堅定不移,要求加方切實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以免中加關係持續受損。
總理杜魯多已經重申,加拿大的司法系統是獨立運作,政府毋須要為法庭判決道歉或解釋。
美國司法部指控孟晚舟違反對伊朗制裁禁令,涉及銀行詐欺,要求加拿大當局將她引渡到美國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