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申訴專員Jay Chalke星期二公布的最新報告顯示,由於省財政廳從未向公眾公布其追溯要求,令該部門不公平地收回一項主要的新冠疫情福利,有關福利曾協助數千名省民抵消疫情期間的就業損失。
Chalke批評,當一項重要疫情福利的要求發生追溯性變化時,省府沒有為其未能向受影響人士提及而承擔責任。
報告重點關注本省的緊急福利金BC Emergency Benefit for Workers,該項福利於2020年3月公布,受疫情影響的省民可一次性獲免稅福利金1,000元,省府在數月內共支付6億4,300萬元福利。
報告講述兩名省民申請有關福利,他們均符合當時的所有資格標準、並獲得福利金,不過,財政廳其後向他們透露,由於當局於他們提出申請後追溯新的截止日期,令他們不再符合資格,必須償還福利金。
申訴專員發現,財政廳沒有向他們及數千名有同樣情況的人,提供新的最後申請期限,因此,要求他們償還福利金是不公平的做法。
據財政廳資料顯示,截至2022年8月,有1萬2,000人被要求償還福利,隨著對計劃的審查繼續進行,有關數字仍繼續上升。
Chalke強調,當計劃發生變化時,向民眾提供清晰與及時的資訊是公平的關鍵支柱,考慮到疫情救濟計劃的實施速度,省府的計劃隨後發生變化是可以接受,甚至具追溯力亦可接受,但更改計劃後沒有向申請者公布,以便他們能採取措施來遵守新規定,便是不公平的做法。
緊急福利金於2020年5月1日首次推出時,其中一項要求是申請人必須已提交、或同意提交 2019年度稅務資料,財政廳最初並無規定2019年度報稅的截止日期作為獲得該福利的條件,但於8星期後引入的法案就作出修改,將申請截止日期定為2021年1月1日,在作出這項改變時,百分之90的申請人已收到福利。
Chalke指,雖然財政廳已更新網站,但沒有向已提交申請的人透露新的報稅截止日期,財政廳其後稱,已收到福利的申請人有責任透過網站了解資格的追溯變化,這亦是荒謬的做法,他批評財政廳試圖將應由省府承擔的責任轉稼公眾,而財政廳的網上資訊公告系統,亦沒有提及追溯性規定的報稅截止日期,最終令數千名省民因不知道新期限而被勒令償還福利。
申訴專員曾向財政廳提出三項建議,但遭拒絕,建議包括向所有受影響人士提供書面通知,若他們自2021年1月1日起已提交2019年度報稅資料,或同意於90日內辦理,財政廳將退還福利或免除所欠債務; 制定及公開發放或收回福利決定的檢討程序; 制定流程、明確識別公共資訊的變更,並在變更會影響個人資格的情況下,將資訊傳達予受影響的人。
Chalke補充,財政廳表示將致力改善與公眾的溝通,但至今仍不為其之前的不公平行政措施提供經濟補償,他促請財政廳重新考慮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