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一名華裔毒販向兩名分別 12歲與14歲的原住民少女提供麻醉品後性侵對方,法院判他入獄五年。
BC最高法院本年4月開始審訊,上月判處28歲華裔被告Da Wei Chen兩項性侵罪名成立。
據上星期透過網上公布的裁決顯示,判決已考慮罪行的嚴重性與受害人遭受的傷害。被告向受害人提供麻醉品,增加受害人的脆弱性,並影響她們的抵抗能力,罪行更對兩名女童造成影響。
案發在2021年,被告與受害人建立關係後,受害者曾要求被告協助她們擺脫困境,雙方至少一次於酒店房間會面,被告提供酒精飲品及毒品,當時他知道受害者是未成年人士。
裁決稱,當受害者處於嚴重喝醉及脆弱狀態時,被告透過性行為來滿足自己的慾望。
此外,被告亦曾多次性侵兩名受害者,法官認為,案件的加刑因素是對受害者造成嚴重傷害、受害者年齡、襲擊的嚴重性、受害者的脆弱性、以及吸毒與酗酒等情況。
14歲的受害者向法院提交聲明稱,被告對她做成的傷害永遠改變了她,透過作證令她回憶事件為她帶來深深的創傷,但她認為,自己必須站出來保護其他孩子的安全。裁決指, 事件令該名受害者不再信任別人,也不喜歡被任何人碰觸。
另一名12歲受害者沒有提交聲明。
法官強調,本案沒有任何減刑因素,並指出,被告沒有悔意,也不同意法院判他有罪。
裁決顯示,法官按檢控官建議,判處被告每項罪名入獄3年,後減為共入獄5年,被告律師則要求判他兩年監禁,再監守行為兩年。
被告必須提供遺傳基因DNA樣本,並在性罪犯登記冊上登記 20年。
被告另承認五項販毒罪名,但未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