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沿岸衛生局等衛生局昨日向出租房屋的業主與管理員、及分契物業的業主立案法團發出指引,鼓勵他們修改附例,給居民在高溫天氣期間安裝故定式冷氣機。
物業管理業界人士梁雄傑表示,首先衛生局的指引對出租物業的業主及分契物業的業主立案法團,是沒有法律效力,只是一個建議。不過亦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
在分契物業方面,業主立案法團好多時有附例,可能會阻止安裝空調。原因是對建築結構,漏水,噪音,大廈供電負荷量,保險責任,或外觀等關注,可以引發不少爭議。
他表示若果各方都覺得可以考慮給各單位安裝鑿牆及鑿窗的冷氣機,就需要有一個完整的計劃,以及引起未來的爭辯。
至於出租物業上,若果只是自已單戶房屋,業主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安裝冷氣機給租客,在現有的租務法例中,業主並沒有責任要提供冷氣。
不過他表示,在出租物業上,若果租客有特別的醫療需要,業主可能需要作出一些特別安排。
至於租客若提出要鑿牆及鑿窗去安冷氣,他就呼籲最好雙方要事先好好溝通。
昨日衛生局表示,新指引已透過衛生局網站發布,並發送予各地的業主協會及立案法團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