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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6, 2023

卑詩亞裔男子違反加美漁業法 罰款16萬

本省一名亞裔男子承認四項違反加拿大及美國漁業法的罪名,法院裁定他要三年內支付16萬罰款。

據省級法院的裁決顯示,法官考慮到被告Hoan Trung  Do於2018年7月15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間,在加美邊界的Boundary Bay進行捕魚活動,裁定他的行為故意違反法律,以獲取經濟利益,並損害環境。

裁決稱,被告自1999年以來一直有捕魚,因此,他應了解Boundary Bay附近的法規,該區被認為是與加拿大及美國聯合水域接壤的Salish海一部分。

法官指,法院多年來一直對過度捕撈,以及於美國水域範圍內的捕撈活動表示憂慮,被告的動機是獲得經濟利益,並非一名守法漁民。

裁決透露,被告的違法行為與捕撈螃蟹有關,他承認在2018年7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間,使用超過 150 個捕撈器,並在2019年同一時期再次捕魚。

根據漁業法規定,漁民使用捕撈器的上限為150個。

針對這兩項罪名,法官裁定被告需分別支付7萬及5萬元罰款。

法官同時對被告使用受加拿大管轄的船隻,在加國水域以外捕魚的兩項罪名,分別判處2 萬元罰款。Do承認在2019年及2020年7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間作出有關做法。

在捕撈季節開始時,Boundary Bay美國一方的螃蟹數量較本省三角洲水域的多,但加拿大的漁業開放時間較美國稍遲。

裁決顯示,被告曾向法院稱,當他舉報其他商業漁民違反規定時,保育官員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令他相信這是可接受的行為。

控辯雙方律師聯合提交的意見書建議,被告可於三年內繳納全額罰款,法官承認對建議不滿,但仍然接受。

被告是一間價值180萬元房產的共同擁有人,法官認為對方有能力在更短時間內支付罰款。

除罰款外,當局充公其10個螃蟹捕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