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府公布,對分契物業條例作出修訂,確保即使家庭結構有變,居住在55歲及以上年齡限制分契式大樓的人士,仍能繼續留在自己的居所。
省府稱,修訂案即時生效,將分契物業中55歲及以上年齡限制附例的豁免清單,擴大至包括現有住客在未來可能會有的孩子、受撫養者、配偶或伴侶。修訂亦創設多一項豁免,即容許現有住客的已成年子女、或前受撫養者搬回家與父母或前撫養者一起居住。
政府去年11月24日通過第 44 號法案,修訂分契物業法,終止所有出租限制附例,並刪除住客年齡限制,僅保留有關55歲及以上的附例,以鼓勵發展長者房屋。
修例後,全省增加數以萬計的分契物業單位供應予租戶及較年輕的住客,為他們提供更多房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