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國最新統計數據,自 2020年底新冠疫苗計劃啟動以來,聯邦政府向打疫苗後出現副作用的人作賠償的 “加拿大疫苗傷害支持計劃”,已批准向索償人士賠償超過 270 萬元。
到目前為止,已經有 50 人,因打了加拿大衛生部授權的疫苗包括輝瑞及漠德納,,出現嚴重及永久性傷害獲得賠償。
聯邦政府在疫苗最初於 2020 年 12 月推出時,首次公佈計劃,並於 2021 年 6 月正式開始接受申請。 要獲得賠償資格,申請人必須因 2020 年 12 月 8 日之後,在加拿大接種任何由聯邦衛生部授權的疫苗,而遭受嚴重與永久性傷害。 該計劃包括所有可預防疾病的疫苗,但並不單止限於新冠疫苗。
在 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期間,該計劃收到了 1299 份申請,其中 209 份因不符合資格,或提供信息不完整,而被確定為不會受理。 在剩餘的賠償申請中,有221 項已由專責醫療審查委員會完成全面評估,48 項正在等待評估,662 項正在收集醫療記錄。
今次是該賠償計劃,首次披露支付給申請人賠償總額。 但目前尚不清楚索獲賠償的每個人獲得了多少金錢,或者他們的個案與哪種疫苗有關。該計劃包括所有可預防疾病的疫苗,但並不單止限於新冠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