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宣布,華裔加拿大公民蕭建華,因一系列總值數十億元的金融犯罪案件罪名成立,被判處 13 年監禁,他的公司被罰款 105 億元。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社交媒體上公布消息表示,蕭建華被判挪用中國”明日集團”旗下的銀行及保險公司的數十億元存款,並向官員行賄罪。
法院公布蕭建華被罰款 650 萬元人民幣,約124 萬加元,他的公司被罰款 550 億元人民幣,約是105 億加元。
加拿大駐華大使館不會就事件評論,要求傳媒向渥太華查詢。
加拿大之前曾提出領事保護,但中國表示不承認具有雙重國籍的中國公民。蕭建華有中國國籍,所以他不享有其他國家的領事保護權。
上月蕭建華被正式起訴時,加拿大政府表示,中國政府拒絕加拿大領事館人員,出席加拿大公民蕭建華的審訊。加拿大政府的一份聲明指,加拿大已經多次要求出席審判程序,但已被中國當局拒絕。外交部當時只表示正密切留意事件,並向他的家人提供協助。
蕭建華是明天集團的創辦人, 他2017年1月在香港一間酒店失蹤, 內地當局從來無證實蕭建華是否被捕, 或者被起訴的罪名. 一位接近蕭建華的消息人士告訴路透社,蕭建華是在當日凌晨時分被蒙著頭坐在輪椅上從一家豪華酒店帶走。
蕭建華失蹤前, 身家估計高達60億美元
蕭建華已經失蹤大概5年的時間,失蹤前長期居住在香港四季酒店。他是加拿大公民,按照中國的《國籍法》,中國公民一旦入外國籍後,就代表放棄中國國籍。所以蕭建華因擁有加拿大國籍,是外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