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最高法院今早就2017年魁北克市清真寺6屍連環兇殺案,被告被判多次終身監禁,是否可超過25年不准假釋作出判決。有關判決將是一次影響全國的嚴重罪行判刑決的歷史性決定。
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案中被告Alexandre Bissonnette 在魁北克市一座清真寺殺死六人終身監禁刑期,不可等超過 25 年才有資格獲得假釋。
被告在2017 年 1 月 29 日,在魁北克伊斯蘭文化中心進行襲擊,被控六項一級謀殺罪及六項企圖謀殺,控方檢察官要求最高法院判被告 50 年不准假釋,不過今早最高法院9名法官一致決定,駁回控方上訴,並同意連續累積懲罰,不僅使司法工作出現困難,而且本質上是殘忍及並不尋常。
這一宗案令公眾對本國的判刑上限引發質疑,即是現有的最高判刑,終身監禁 25 年不准假釋資是否是適當的懲罰。
聯邦保守黨政府在 2011 年引入新的量刑條款法案,賦予法官有酌處權,可以對犯下多宗連環一級謀殺案罪犯,給予多個 25 年不准假釋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