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 省內陸一家雜貨店的老闆,向一名女店員作出不當的性要求,被人權審裁處判要向該名前女僱員支付近 10萬元的賠償。
人權審裁處指被告歧視受害人,並在該名店員提出申訴時進行報復。 根據裁決書表示,受害人於 2017 年 3 月開始在內陸Armstrong 鎮的Deep Creek 的一間雜貨店工作,東主為 Wooyoung Joung 。
她及另一名店員都作證表示,Joung 會在工作場所開一些色情玩笑,並詢問受害人有關女性的性生活等不當問題。受害人表示這些評論讓她感到不舒服,但最初只認為東主是在開玩笑,或者是缺乏文化認知。
但之後該名東主在一次午餐時,向受害人提出以2000元換取投訴人一次性交易,當事人沒有回應,不過在數個月內被告多次提出同類要求,受害人拒絕。不久後被告發信將受害人解僱。受害人在2017年向人權審裁處提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