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衛生廳公布,將會檢討強制戴口罩措施,繼幼稚園至12班學生在校內要強制戴口罩後,5歲以上兒童將要在室內場所戴口罩,包括商店,商場,圖書館及餐館等,預計下星期會有有公布。
不能戴口罩或在沒有他人協助的情況下不能戴上或除下口罩的人是可以獲豁免。另外涉及心理,行為或醫療情況,或因身體,認知或精神障礙有問題,亦可以無法戴口罩。
另外如果需要個人或健康服務,在體育設施參加體育或健身活動,進食或飲用,及在證明個人身份時,可以暫時除下口罩,
有關安全將符合學校的口罩要求,省府上星期改例,要求從幼稚園到12年級的每個人都要在校內戴面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