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聆訊核心部分會在星期3開庭。估計全個引渡聆訊為期3個星期。
辯方團隊在4月初時要求,休庭三個半月。孟晚舟的引渡聆訊原定4月底開始,但孟晚舟一方要求BC最高法院將聆訊延至8月。 法官裁定孟晚舟勝訴,允許
辯方團隊要求。辯方指,需要更多時間審閱由香港法院提供的最新文件,另外亦需要時間讓第三波疫情平息。
案件至今已經歷時3年,她在2018年12月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過境時被加拿大拘捕,當時加國是應前因指控孟晚舟銀行欺詐罪將她拘捕。美國指控她通過一家子公司在隱瞞與伊朗的業務往來,違反美國的制裁令。如果孟晚舟被引渡到美國受審,及若被定罪,她可能面臨30多年監禁。
孟晚舟就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她的辯方律師表示,加拿大及美國官員的不當行為,剝奪她當事人的正當法律權利,因此美國引渡請求應該被撤銷。
在5月時,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代表律師原本希望,可以向法庭申請在引渡聆訊中,加入新的證據以供考慮。不過法院最終拒絕申請。若果法庭批准加入證據,估計今次引渡聆訊會再一次被拖延。
另外在8月稍後亦會舉行另一場聆訊,內容會與孟晚舟投訴本案濫用程序有關,以及處理有關指控的補救措施。聯邦司法部長已經對這些指控提出抗辯。
省最高法院法官,將在下一輪審訊中決定,這些指控是否成立。
在這個司法程序階段,司法部為了尊重法院的獨立性,在法官有判決是否要引渡孟晚舟之前,不會作出任何與引渡程式有關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