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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1, 2021

列治文有投資公職員指導投訴人向證監會作假口供妨礙司法公正被判罰

BC證監會發現,列治文一間投資公司的兩名前職員,涉及指導投資者向BC證監會作假口供,妨礙司法公正。該公司的一名營銷總監及一名職員被罰款共計7萬元。

BC證監會的一個小組發現,大溫地區FS Financial公司的一名行銷總監及她的同事,涉及指導投資者向BC證監會作假口供,及妨礙司法公正。

證監會指,公司的銷售總監Jing “Janet” Zhang及首席財務顧問Hunter Wei Shun Wang涉及事件。

Zhang被罰4萬元,另外財務策略師Hunter Wang被罰3萬元。另外兩人亦禁止參與市場活動,Zhang被禁3年,Wang 被禁兩年。包括以管理或僱問身份從事證券市場活動,或從事推廣投資促銷活動,亦不可擔任任何證券發行人或註冊公司的董事局成員。Vincent被禁止 8 年參與市場活動。

2014年,Janet Zhang協助一名客戶在FS 公司投資2萬5000元,表示三年內可以保證有百分之10的回報,並無風險。 投資者在幾天後要求退回 金錢,表示他想退回投資。在等待對方回應時,投資者的母親向證監會投訴。之後Zhang 就向對方表示,退款問題將取決於投資者及母親如何與證監會處理投訴事件。

期間Wang 及Zhang兩人指導投資者向證監會調查員提供不實口供,告訴調查人員,問題已經解決。

兩人並收聽投資者與調查員電話通話,證監會調查小組認為,這種捏造口供事件顯然是企圖使調查人員停止進行調查。投訴人之後收到該2萬5000元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