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利鎮一名剛剛當選省議員的現任市議員,宣佈會選擇同時保留兩個職位,而不是辭去市議員職位。
Misty Van Popta代表省保守黨,在10月省選中當選蘭利 Walnut Grove 選區的省議員,不過她已經表示不會辭去自已在市議會內的職位。一般慣例,通常若有市政府的政客在省選中當選會辭去市議員席位,但《選舉法》中並沒有規定他們一定要必須辭去市議員職務,讓市府可引發補選找人替代縣空的議席。
菲沙河谷大學政治系教授Hamish Telford表示,Van Popta要兼顧這兩項工作時可能會遇到困難。因為她要向兩級議會選區的居民證明,她可以同時全心投入該兩項工作,包括辦公時間及可參加市及省議會的會議等。另外Telford亦指有關選擇可能存在道德上的問題。市級政府與省級政府可能存在不同的利益考慮,若Van Popta同時作為雙方的民意代表,可能會發生利益衝突,若出現有關問題時,她就必須迴避不可參與。
除了擔任議員及省議員之外,Van Popta更在大溫地區管理局列席,出任水和氣候行動委員會的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