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8至2016年期間購買指定品牌車輛的司機,有資格獲得7,800萬和解金的部分款項,該宗集體訴訟涉及汽車零部件價格操縱計劃。
有關和解協議來自本國23宗集體訴訟,影響十間家汽車製造商的車輛,包括寶馬、佳士拿、福特、通用、本田、萬事達、日產、Subaru、Aston Martin、積架、保時捷、豐田與大眾汽車等。
支付和解金的零部件製造商至今未承認任何責任或不當行為,不過,法院星期三批准一份分配約 7,800萬元的協議,而集體訴訟不涉及各汽車製造商。
集體訴訟由加拿大四間律師事務所牽頭。
其中一間律師樓透過新聞稿表示,涉及汽車零部件的集體訴訟是一項艱鉅任務,他們對為加拿大消費者及企業追回大量款項感到自豪。
在1998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間購買或租賃新車的消費者與企業,若其車輛是來自指定汽車製造商或品牌便符合資格,可於本年10月30日前,透過網頁autopartsettlement.ca 申請取回部分款項。
律師樓鼓勵購買受影響車輛的加拿大企業與消費者申請和解金,他們亦已設計一個簡單易用的索賠流程,其中對消費者最適用。
至今共有45宗集體訴訟涉及串謀操縱加拿大新車的汽車零部件價格,並已追回超過1.79億元,今次是至少三輪分配款項的第二輪。
汽車零部件價格操縱指控引發全球的刑事調查,亦形成歷來最大規模的反壟斷調查。
有律師稱,本國競爭法禁止串謀操縱價格,有關行為對加拿大市場帶來傷害,導致企業與消費者為商品及服務支付過高費用,和解協議目的是糾正有關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