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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0, 2024

華裔男子透過電子轉帳為購買的小貓支付2,100元後改變主意 要求取消交易 卑詩民事審裁處裁定他有權獲全額退款

卑詩民事審裁處於3月19日作出的裁決稱,該糾紛可追溯至去年7月,華裔男子Zhekai Zhang從網上發現一間貓舍刊登廣告,正出售一隻名叫Mango的小貓。

經討價還價後,Zhang將購入價2,100元以電子轉帳形式支付予貓舍,而貓舍的獨資經營者是華裔的Xu Jing。

審裁處成員 Christopher Rivers指,在達成交易後3日,Zhang向Jing表示想取消購買計劃,Jing懷疑Zhang企圖詐騙,因此拒絕退款,並認為是對方違約行為。

裁決稱,Jing從未向Zhang交付該隻小貓的事實屬毫無爭議。

Zhang向審裁處表示,據BC省的商業行為及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他有權取消小貓的購買合約,有關論點最終獲審裁處同意。

裁決解釋,該法案賦予買家在未滿足某些條款的情況下,取消遠程銷售合約的能力,而類似合約的定義是合約不是親自簽訂,消費者亦無法檢查合約中的商品。

由於Zhang從未見過該隻小貓,雖然購買協議是透過短訊協商形式達成,但不包括正式或簽署的文件,因此便構成一份遠程合約。

Rivers強調,在交易安排中,法律要求賣方做的事情之一,是要向買方提供具體資訊,包括供應商的地址、電話號碼、送貨安排、取消交易與退款政策,於本個案中,Zhang曾向Jing查詢貓舍的地址,但一直未獲回應,有關舉動等於未能提供所需資訊、特別是地址,令Zhang有權在7日內發出取消合約的通知。

此外,裁決透露,雖然該隻小貓是在溫哥華的網站刊登廣告,但貓舍位於魁省; 購買小貓的磋商及協議亦沒有表明Jing何時及如何向Zhang交付小貓,有關資訊屬必需提供,若缺乏,只要貨物仍未交付,合約亦可取消。

Rivers稱,商業行為及消費者保護法的條款屬強制性,因此,合約要取消,由於沒有合約,Jing無權擁有Zhang的金錢,除退還2,100元外,Jing更要向Zhang支付69.49元的判決前利息及125元仲裁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