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華裔母子入稟BC最高法院,就一宗醫療事故控告列治文醫院一名醫生,法院本星期開始審理,預計審訊15日。
在該宗原在2016年提出,但在2019年更新的訴訟中,原告Li Qu聲稱其現年9歲的兒子Andy Guo,在她懷孕25個星期早產時,出現嚴重的健康問題。
她說,列治文醫院婦產科醫生Loida Rebeca Rivera在照顧她時疏忽,其兒子的訴求亦由她代為提出。
據2019年修訂的入稟狀指,原告於2014年9月確診已懷孕12星期左右,在兩個月內進行的超聲波檢查,亦沒有發現任何異常情況,兒子2014年11月底在列治文醫院出生前的胎齡約為25週。
不過,負責的醫生Rivera錯誤地評估她的懷孕期為23週零5日,並錯誤地計算出其預產期是2014年3月24日。
原告當天出院,但晚上睡醒時出現痙攣與有血塊,她返回醫院後,其子於第二日出世。
原告稱,若她在11月到醫院評估時,其懷孕期是24週或以上,她會接受全套的皮質類固醇Betamethasone療程,以消除或顯著減少兒子的醫療問題。
入稟狀補充,Rivera的疏忽包括沒有對母子兩人進行充分檢查、沒有及時對早產的體徵與症狀作出反應、以及在原告表示出現明顯的痛楚與流血症狀後,沒有要求或讓醫生為她診治,令兒子心臟、小腸、眼睛與大腦受傷、嚴重的身體發育遲緩、及與早產相關醫療併發症。
此外,原告的兒子亦患有神經發育障礙、相關併發症、以及憂鬱與焦慮在內的心理傷害。
原告兒子尋求的賠償包括一般損害、損失未來謀生能力與損害賠償、以及未來的工資損失與照顧費用等。
原告的申索要求就包括醫療費、過去與未來的工資損失、後期與未來的護理費用、以及訴訟費等。
Rivera於2019年否定要承擔責任。
她稱,向原告提供的護理合理及符合預期標準,對母子兩人所造成或促成的任何傷害、損傷或損失並無過失。
原告曾將列治文醫院及其他醫生列為被告,但已遭法官駁回,其指控尚未獲法院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