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華裔地產經紀因容許客戶在缺乏持牌專業人士在場的情況下,自行進入楓樹嶺一間房屋視察,她因不當行為而被罰款1萬元。
據卑詩金融服務管理局透過網站公布的同意令顯示,華裔地產經紀Nan (Nancy)Wang承認在2021年7月,讓客戶於無人陪伴的情況下提供便利,令對方可自行進入楓樹巔一間房屋視察。
同意令稱,Wang將其門卡直接交予一名潛在買家客戶,對方在沒有Wang、或其他持牌房地產專業人士在場的情況下,在房產進行私人視察,當該名買家視察房屋後,賣家向代表的經紀報告指,發現房屋的後門開著,前門亦沒有上鎖。
同意令指,Wang最初向放盤的經紀透露,已將門卡交予一名未有牌照的助手,由該助手帶領潛在買家視察物業,她其後向放盤的經紀承認不是事實,並向經紀及其客戶道歉。
金融服務管理局於2022年2月收到事故的報告,並進行調查。
當調查員在2022年6月聯繫Wang時,她已承認有不當行為,並再次道歉。
在同意令中,Wang承認,根據BC省的房地產服務法,容許客戶於無人陪伴的情況下進入房屋視察,已構成持牌經紀的不當行為。
Wang更承認,她當日在3方面構成專業不當,包括未能按客戶的最佳利益處理、沒有誠實地執行工作,以及危害財產安全。
同意令稱,Wang因各項不當行為而受到紀律處分,罰款2萬元,不過,局方同意對她從輕處罰,原因是她於事故發生初期,已進行補救措施,以及就其不當行為,向受影響各方與當事人承認責任及道歉。
Wang 需於同意令簽署日起3個月內,向金融服務管理局支付1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