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競爭法禁止資方操控工資及偷獵員工新規定星期五開始生效,法例是用以打擊破壞國內市場競爭行為。新例將禁止兩個或以上不同公司的僱主私下串謀達成協議去操控、維持、削減或控制各公司員工的薪金,將是刑事罪行; 另外有兩個或以上的公司若達成協議,阻止公司僱用或招攬彼此的員工也是犯法。
聯邦政府於2022年6月,修訂聯邦競爭法下,「商業串謀條款」。
違反有關法例的刑事處罰包括最高14年的監禁,及不設最高上限罰款,金額由法官自行決定。
該修正案僅適用於本身沒有關聯僱主之間的協定。若由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兩個或同一集團下分子的同類協定,便不屬違規。
新法例涵蓋不同僱主之間的工資操控及阻止偷獵員工協定,無論該些公司的產品是否存市場競爭,不過聯邦競爭局表示,他們希望會優先打擊在市場上互相競爭公司在勞動力之間的串謀行動。
新法例只針對互相串通性質的禁止偷獵員工條款,如果只有一家公司同意不僱用另一家公司的員工,則不受新法例約束。
另外,聯邦競爭法打擊不同公司串謀價格操縱法例也於星期五同時生效。
之前有公司或個人被發現與競爭對手串通固定價格,每次違規最高罰款2,500萬元,但從今日開始,罰款金額將沒有上限,由法院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