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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6, 2024

聯邦法院裁定緊急法違憲 有律師表示 裁決不會影響針對抗議活動參與者的民事訴訟

聯邦法院法官Richard Mosely在星期二發出的裁決表示,他不支持自由車隊2022年初的抗議行動,構成極端、緊急與暫時的情況,並屬全國性,以及無法按其他法律有效處理。

Mosely稱,雖然抗議行動對本國經濟、貿易與商業造成的傷害,是非常真實及令人憂慮,但不構成對個人或財產的威脅、或使用嚴重暴力。

代表渥太華市中心居民與企業提出民事訴訟的人權律師Paul Champ表示,聯邦法院的裁決實際上是肯定原告的部分主張。

Champ說,裁決不會以任何方式損害正進行的民事訴訟,原因是車隊在渥太華所做的事情,包括佔領渥太華市中心及造成傷害,而聯邦法院的裁決只是涉及政府結束抗議活動的方式是否過度。

Champ強調,有關問題根本不會傷害原訟方,若有影響,判決亦肯定原訟方所說,貨車抗議活動不是合法的抗議形式,公共秩序更出現令人無法接受的情況,聯邦法院在數個不同的段落中亦顯示,居民、工人與企業的生活受到貨車司機的影響,法院顯然認為是不可接受,從這項意義上考慮,只是再次確認民事案件有其理據,原告將繼續推行訴訟。

Champ表示,對民事訴訟具更大影響力的判決,將出現在法院系統正審理、並與車隊相關的刑事案件中。

他說,部分案件已透過刑事定罪解決,部分參與者已承認渥太華市中心發生的事情,構成行為不檢,其中備受關注的被告、抗議活動組織者Tamara Lich與Chris Barber方面,其辯護團隊已承認車隊中存在行為不檢成分。

不過,Lich 與Barber就否認參與或教唆他人行為不檢。

Champ強調,最重要的是每個人都承認存在非法性行為不檢,在刑事法中,行為不檢是一種廣泛的犯罪行為,包括造成嚴重破壞及混亂。

他說,當有人被判犯有刑事罪行時,對方不能在民事訴訟中對有關問題提出異議,因此,任何被判行為不檢罪名成立的人,很難為民事索賠辯護,雖然原告不能倚賴聯邦法院的裁決,但有刑事定罪的前提下,原告會繼續索賠。

正進行的集體訴訟尋求對私人與公共滋擾行為作出賠償,原因是渥太華居民因柴油煙霧與汽車喇叭的聲響而遭受損失,企業與僱員亦要在為期三星期的抗議活動中損失收入。

除其他懲罰性賠償外,訴訟更要求6,000萬的痛苦與精神困擾一般、7,000萬的商業損失特殊、以及1.5億的工資損失賠償。

各項索賠仍未獲法院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