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最高法院裁定,安省省長Doug Ford 進步保守黨政府,在 2018 年市政選舉期間,削減多倫多的市選議席數目,並沒有違憲,省府有合法權力在有關範圍下運作。
最高法院9名法官以 5 比 4 的票數判處安省政府勝訴,沒有違反憲法。
安省政府將多倫多市的分區數目,由原定計劃的 47 個,減少到 25 個,省府希望令市議會議席減少。在地理上與省及聯邦選區保持一致。
多倫多市府就指,在市議會選舉的提名期過後,省府才削減多倫多的選區數量,違反憲法,因為它限制了候選人的權利,踐踏民主的不成文憲法原則。
Ford 曾經是多倫多市議員,及曾經競逐市長失敗,他當年表示,省府此舉將改善決策能力,並節省 市府2500 萬元。 他亦在多倫多太陽報發表文章表示,多倫多市是一個臃腫且效率低的市議會,一些辯論可以持續數日,但永遠不會做出任何決定。
不過有批評者指責他進行政治干預及破壞民主。將事件告上法庭,省級法官認為省府違憲,侵犯了候選人的自由,並剝奪了選民投票的權利。不過安省上訴法院判省府勝訴,推翻原判,多倫多市最後以25個選區進行市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