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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2, 2024

聯邦政府不對安省法院就公民法問題的裁決上訴

安省高等法院去年底裁定,聯邦政府拒絕向在國外出生、並於國外長大的加拿大人第二代子女自動授予公民身份屬違憲,需在6個月內修改公民法,聯邦政府表示,不會對裁決提出上訴。

安省高等法院於去年12月所作的裁決,對截斷第二代加拿大人的做法提出挑戰,聯邦政府的規定,是阻止在國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子女,於境外擁有孩子時,令孩子獲得公民身分。

法院法官Akbarali在裁決書內表示,截斷第二代加拿大人身分的做法,是根據國籍來進行區分,將在本國出生而成為加拿大人的國民、與通過血統及於境外出生而獲得公民身分的加拿大人作出分別。

Akbarali的結論是,有關規定屬家長式制度與種族主義政策,她支持原訟家庭的說法,法案不但歧視國籍,亦歧視性別。

Akbarali指令聯邦政府在6個月內廢除這項規定,並修改公民法。

聯邦移民部長Marc Miller米勒星期一發出的聲明表示,按目前的情況,該項法律對孩子在國外出生的加拿大人造成不可接受的後果,因此,政府不會對裁決提出上訴,並將繼續評估裁決對現有法例的影響及提供更多資訊,以盡快確認後續步驟。

聯邦政府原有30日時間對裁決提出上訴,該期限上星期四屆滿。

按現行規定,有人在加拿大境外出生,並且於出生時,至少其中一名親生或合法父母是加拿大公民,該人可能有資格獲加拿大公民身分,不過,加拿大一直將由血統獲公民身分限制為於境外出生、而父母屬加拿大人的第一代出生人士。

訴訟涉及7個多代加拿大家庭,他們認為,切斷公民身分的法例,違反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第 6條及15條(1)的規定。

個案被視為是多達20萬名加拿大人的勝利,他們因公民法的漏洞、或有爭議的解釋而未被視為公民。

法院更命令聯邦政府向涉案的3個加拿大家庭中4名外國出生的孩子授予公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