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各省及地區已經取消了大部分防疫限制,包括戴口罩的規定,但聯邦政府仍提醒要求入境加拿大的旅客,根據聯邦法例,入境人士在入境後兩星期仍然要戴口罩。
聯邦政府的現行規定,指定任何五歲及以上兒童在內的旅客,在進入加拿大後,於公共的室內及室外場所時,必須佩戴口罩至少14 日。
根據政府網站對已接種疫苗入境旅客的要求,入境旅客還必須保留密切接觸者,及去過那些地點的清單,以及他們的疫苗接種證明副本。
聯邦政府表示,當聯邦法規與旅客所在的省份的法規不同,必須以更嚴格的法例作準。
加拿大衛生部及加拿大公共衛生局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所有進入加拿大的旅客都必須遵守聯邦檢疫法規定,以限制新冠肺炎及其他變種在加拿大國內的傳播。 發言人又指,戴口罩仍然有效,並與其他公共衛生措施一起使用時,結果良好。
聯邦發言人亦警告,不遵守《聯邦檢疫法》的後果,其中可能包括監禁及最高數十萬元的罰款。 加拿大公共衛生局更可與皇家騎警以及地方警察部門合作,以確保旅客依照法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