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就網上新聞法,規定科技巨頭Google及Meta要向加拿大的媒體支付補償,聯邦官員估計,Google需支付1.72億、Facebook 就支付6,200萬元,才能滿足網上新聞法的豁免標準。
作為法規草案的一部分,聯邦政府列出的標準容許兩間科技巨頭提供貨幣及非貨幣補償,雖然指引沒有具體說明何謂非貨幣,但消息人士指,非貨幣可能包括廣告與培訓。
網上新聞法實施的條例草案須進行公眾諮詢。
對於加拿大實施網上新聞法,Meta 已從Facebook 及 Instagram 平台上屏蔽加拿大新聞;Google亦曾表示會屏蔽新聞,但至今未採取實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