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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4, 2021

聯邦勞工部願意修改10日有薪病假法案

聯邦勞工部長 Seamus O’Regan 表示,政府願意修改早前提出的C-3號有薪病假法案。有關法案為受聯邦監管的工人,提供 一年10 天帶薪病假。 

他表示政策原有的目標是確保生病的工人不必在帶病上班或無薪留在家之間做出選擇。不過 他承認,原有C-3 號法案中至少有兩個條款可能會不乎合這個目標

第一個部分是該法案將允許雇主要求申請病假的僱員出示醫生紙,證明僱員生病。第二個部分是僱員要以上班長短來計算可以有多少病假的部分。 

對該法案在上議院進的委員會進行研究,被發現有關條文沒有意義,因為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不進入診所,令他們不能獲取醫生紙,阻礙工人從請病假。 

第二個部分是僱員要以上班長短來計算可以有多少病假的部分。 根據目前法案的條文,工人可以每上班1個月 累積 1日病假至一年10日 帶薪病假。不過上議員委員會指出,有關條文對在法案頒布後一兩個月內感染疾病的工人無濟於事。

聯邦政府表示有關改變特別是針對那些目前沒有病假保障的工人,將適用於所有聯邦政府監管行業,包括銀行,電訊,廣播,及各聯邦公營機構工作的人,用以縮小疫情在社會安全網中暴露出來的嚴重差距,希望全國所有不同行業都實施有薪病假。

他表示暫時不知道新法例將影響多少仍然未有有薪病假的聯邦監管私營行業工人。政府將與各僱主及工人團體磋商,了解這些變化對工作場所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