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1月28日起,申請超級簽證的父母與祖父母,可以向非加拿大的保險公司購買醫療保險計劃,以滿足醫療保險的證明要求。
在政策變更前,超級簽證的醫療保險,必須透過加拿大的保險供應商購買,超級簽證持有者每次進入加拿大時,必須擁有有效的私人醫療保險。
聯邦移民部表示,非加拿大醫療保險的提供者,若提供醫療保險來滿足超級簽證要求,提供者必須根據《保險公司法》,獲金融機構監理辦公室的授權,以提供意外及疾病保險;公司名稱需於辦公室的名單上;以及在加拿大進行保險業務期間,能簽發或制定保單。
移民部指,非加拿大保險公司簽發的所有保單,必須包含一份聲明,以說明該份文件是在其加拿大保險業務過程中簽發或制定,簽發保單的公司亦必須在保險證明文件上註明。
此外,無論是加拿大或非加拿大的公司,所有保險計劃必須自入境日起有效期至少一年;已全額支付保費、或分期付款並支付押金; 條款涵蓋醫療護理、住院與遣返;並提供至少10萬元的醫療保險。
持超級簽證進入加拿大的人,在入境時必須準備好向邊境服務官員出示保險計劃的付款證明。
按目前的制度,超級簽證為加拿大永久居民與公民的父母及祖父母提供長期臨時居留身分,容許超級簽證持有者長期探視居於本國的家人。
超級簽證持有者每次可以在加拿大居住最長5年,並可選擇延長居住兩年。
超級簽證為父母與祖父母團聚計劃提供替代方案,容許父母與祖父母獲合法授權,與家人在加拿大長期居住。
不過,超級簽證不是永久居留的途徑,原因是若父母與祖父母獲永久居留權,可無限期地留在加拿大,超級簽證就為加拿大公民與永久居民提供一條更快與更確定的途徑,能與父母及祖父母團聚。
要獲得超級簽證,其在加國的接待人必須是孫兒或孩子;對方屬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年滿18歲;據家庭規模達到或超過最低必要的收入要求;以及承諾在父母與祖父母造訪期間提供財務支持。
在加拿大境外提交超級簽證申請時,申請人必須於境外的簽證處列印簽證;具資格入境加拿大;接受移民體檢;以及在加拿大逗留期間擁有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