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與其他3個省份的社交媒體Facebook用戶,可就5,100萬元的集體訴訟和解協議獲得賠償。Facebook因涉嫌侵犯私隱,需向合資格的用戶賠償損失。
代表原告Deborah Douez的律師於2012年,在BC省向 Facebook提出集體訴訟,原因是其名字與帳戶內的照片,在她不知情或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被用於與一間障礙賽公司有關的贊助故事sponsored story廣告內。
贊助故事是社交媒體平台上一種廣告,它利用民眾與產品或廣告商的互動,例如點讚、評論或回應,以及於用戶不知道的情況下,使用他們的姓名與個人資料照片,將其轉化為新聞,有關廣告更會顯示予用戶的Facebook朋友。
涉及原告身分的問題從2011年持續至2014年,Facebook其後修改相關政策。
訴訟指,Facebook違反全國各省的私隱法,並因侵犯用戶私隱,應向用戶賠償損失。
代表原告參與集體訴訟的一名律師稱,大型社交媒體公司,即使是總部不設於加拿大的公司,亦應注意其營運所在國家的私隱法,社交媒體開始在本地展開工作前,更必須審查與考慮有關省份的居民,於加拿大所擁有的私隱權。
雖然訴訟始於卑詩省,但在2019年擴大至包括沙省、緬省與紐芬蘭省的居民。
由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30日期間,卑詩省、沙省、緬省與紐芬蘭省估計有430萬人註冊為Facebook帳戶,各用戶均具資格索償。
不過,用戶必須在期間的任何時候,於其Facebook帳戶上使用其真實姓名、或帶有可識別自我圖像的個人資料圖片,並讓Facebook在贊助故事中使用其帳戶。
原告的律師與Facebook的擁有者Meta本年一月宣布達成和解,法院指定的索賠管理人MNP Ltd 表示,和解是有爭議索賠個案的妥協,並不意味被告承認責任或存在不當行為。
卑詩最高法院3月批准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
律師強調,由於無法確定用戶曾否及何時出現在贊助故事內,為和解目的,已假定任何Facebook用戶都是該4個省份的居民,並有使用真實姓名或擁有可識別的個人資料照片,因此,各用戶均有權分享和解協議。
根據協議,即使擁有多個Facebook帳戶,每名用戶只可提交一份索賠申請,企業帳戶不符合資格。
每名用戶的最高賠款額為200元,但預計收到的款項會減少,具體取決於提交索賠的人數,估計付款金額在20至55元之間,平均是35元。
提出索賠的期限為本年8月20日,用戶可透過網址mnp.ca/facebooksettlement提交申請。
索償表格將要求用戶提供姓名、聯絡資料、Facebook用戶名稱、在社交媒體平台上註冊的估計日期、與帳戶有關的電郵地址、以及認證符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