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今日公佈為加強保障本省房地產市場的買賣雙方,省政府將推出法例,為二手樓宇及新建房屋買賣,設立冷靜期。有關計劃將與樓花銷售設立的冷靜期相近。
省金融服務管理局亦會諮詢業界人士,並審視其他未來可行的消費者保護措施,包括是否有替代方案取代競價暗標,以及報價中普遍存在的豁免條款,改善對消費者的保障。
房地產市場現正持續強勁,省府研究有關問題是擔心有買家可能會在沒有獲得所需資訊的情況下作出購買房屋決定。
財政廳長羅品珍Selina Robinson表示,有意置業的省民會受到保障,省府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省民才能安心作正確決定。省府為交易引入冷靜期,並將採取其他更多有效措施,保障省民及他們在房地產市場的利益。
省府引入冷靜期將容許買家在這段時間內改變主意,並取消交易,而不會面臨法律後果,或面臨較少的法律後果。省金融服務管理局將諮詢業內人士及專家,協助確定冷靜期長短,並將於 2022 年初向政府提出建議,省府目標是於2022 年春季引入冷靜期的法例。
省府於本年 8 月 1 日,將省所有金融服務,包括房地產交易集中到省金融服務管理局單一監管機構負責。確保可監管所有金融機構,令工作更加協調,並加強保障省民買賣房屋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