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日前修改運輸法,在車站附近沿線購買土地,用於住屋,學校,商業服務及開發其他混合土地用途。CTV電視台報道指,新的修改將賦予省政府更大的權力,可以強制沒收交通樞紐周圍的私人物業。
日前引入的第 16 號法案修正案,將允許省運輸融資管理局在鐵路及巴士站附近充公土地,用於建設可負擔房屋及其他項目。
運輸廳證實,政府也有能力強徵私人土地,以確保這些工程項目完成。 如果在某些情況下需要徵用私人物業,省府將以公平的市場價值購買房產。
省政府正在修改法例,允許他們在交通運輸系統沿線購買土地,根據舊有法律,運輸融資管理局只能購買用於建設交通項目的土地,例如列車站及巴士總站。
省府日前引入省運輸法的修訂案,省運輸基建廳長範廉明 Rob Fleming 表示,法案目的是塑造人口增長,增加住屋密度,提高可負擔房屋的水平,並建立可以相互聯繫的社區,使行人,騎單車,或使用電動助行器的人,更容接近交通樞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