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計劃立法,將家庭暴力法中加入一種稱為“強制控制伴侶”列為新罪行,該罪行的定義是針對伴侶或其他家庭成員的行為,可使受害者擔心自己受到身體傷害,損害心理健康或導致受害人感到震驚或困擾,以至於他們的日常活動,例如工作,上學或照顧孩子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響,但不涉及暴力行為,都可以定罪。
聯邦下議院司法委員會正進行研究,預計將在今日向國會提交報告。
警方指,強制性控制行為可以為多種形式,但是關鍵要素是它包含一種控制行為的模式,而並不是單一次事件。
聯邦政府計劃立法,將家庭暴力法中加入一種稱為“強制控制伴侶”列為新罪行,該罪行的定義是針對伴侶或其他家庭成員的行為,可使受害者擔心自己受到身體傷害,損害心理健康或導致受害人感到震驚或困擾,以至於他們的日常活動,例如工作,上學或照顧孩子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響,但不涉及暴力行為,都可以定罪。
聯邦下議院司法委員會正進行研究,預計將在今日向國會提交報告。
警方指,強制性控制行為可以為多種形式,但是關鍵要素是它包含一種控制行為的模式,而並不是單一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