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議會通過,決定取消全市柏文建築的最低泊車位數量要求,以降低新建建築的成本,並可加快審批速度,意味發展商將不再需滿足市內任何地方所規定的最低泊車位數量要求。
市府估計,建造地下停車場的成本可能會增至每個停車位10萬元,不過,措施不會影響殘疾人士的無障礙與訪客泊車位、單車位或裝載貨物車位的要求。
溫市政府已於2018年取消市中心半島的泊車位最低標準,並於去年取消西端與百老匯街規劃區的最低泊車位要求。
市府的新措施,更超出省府取消公共交通導向發展區內、新建築物泊車位的最低標準新要求。
此外,市議會亦簡化泊車附例,附例內容從33頁減至17頁,並取消63個獨特的泊車費率。
市府預計,路邊的泊車位不會受到重大影響,但承認,若有需要,可使用時間限制、付費或泊車許可等工具,來管理高需求地區的泊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