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期四舉行的公聽會上,溫市議會一致批准市府人員的法規建議,容許在獨立屋土地上興建複合式建築,令房屋業主與建築商能在標準單戶住宅土地上,建造最多4個單位的分契式複合住宅,在中型單戶住宅土地上可建最多5個單位,在較大的土地則可建造最多6個,市議會的整體想法是有關的房屋較單戶獨立屋相對更為便宜。
若所有單位都用於專用性市場租賃單位,則單戶住宅土地更可最多建造8個單位,而三層樓的高度可達37.7 呎。
有關政策,是在容許地庫套房、後巷屋、複合及多戶住所的基礎後增加居住單位,但就會減少土地上新建單戶獨立屋的總建築面積。
按目前的規定,新房屋的容積率密度最多可達土地面積的百分之70,但新政策下,密度將降低百分之10至百分之60,即樓面總面積減少百分之14。
對於33 呎寬及 122呎長的標準單戶房屋土地,房屋結構的最高建築面積將從目前的2,800 平方呎,降至2,400平方呎。
主要房屋的密度將大部分轉移至後巷屋, 後巷屋的最高建築面積可增加百分之56,而帶有地庫套房的單戶獨立屋,在同一結構內兩個合法單位之間可使用的建築面積則會減少。
除針對房屋的密度化外,新政策會將市內9個不同的分區合併為一,以徹底改革溫市的單戶分區。
此外,市議會亦通過兩項修正案,涉及探索電梯與其他無障礙空間的建築面積轄免,以及考慮傳承與特色建築的保留政策,以鼓勵保留特色建築及擴大密度的容許範圍。
今次是自2009年溫市首次推出後巷屋以來,單戶住宅社區最重大的變化,並符合溫市規劃中改善密度的方向。
市長Ken Sim沈觀健表示,政策將使長者能將居住單位縮小,並使年輕人留在社區,雖然每項計劃都會受到批評,但他認為計劃有很多優點,並是解決問題的一大進步。
市議員Christine Boyle形容是該市十數年來最大的改變土地用途之舉,亦是解決住房危機的重要一步。
另一名市議員Peter Meiszner稱,政策是明智地利用溫市有限土地供應的正確舉措。
雖然政策獲得市議會一致支持,但並非所有人相信會產生重大而有意義的影響。
市府預計,新政策每年只可提供 200 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