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員警局表示,上個月一名男子被全省通緝,之後落網被捕,他承認用武器襲擊他人,扣除被羈留時間,最後被判處監禁一日。
溫市警方在11月18日發佈了關於被告的公開警告,指這名44歲的罪犯因在夏天時,威脅要用刀襲擊一名保安員而被通緝。他之後被逮捕及被控,但期間獲準保釋等候出庭,但他沒有在出庭日期時到報到潛逃,於是被通緝。
被告於11月20日在PORT MOODY被捕,並被拘留,溫哥華警方昨日表示,他在庭上對襲擊指控表示認罪。被判處一日監禁,另外12個月的緩刑。
警方當時表示,自2021年5月以來,同一名被告因另外五宗不同的襲擊案而被定罪,被認為是十分危險及,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