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市政府表示,他們正在要求加拿大最高法院,重新審查一項裁決。該裁決駁回市府控制SRO廉租單人公寓租金的工作。
2月時省上訴法院判,同時省最高法院之前指,市府無權限制SRO的租金。
市府於 2021 年通過市府附例,要500元以上SRO單位的業主,以通貨膨脹率增加租金。而於低於500元的租金的位,將以通貨膨脹率加百分之5的年率增加。
不過一些廉租公寓的運營商不滿並提出法律訴訟,指根據BC《住宅租務法》,控制租金上漲的權力應該屬於省府,指溫市的附例只是重複現有法規。
在最初省最高法院的裁決中,法官判市府敗訴,指新附例不合情理,附例隨後要被撤銷。
不過市府對判決定提出上訴,但之後上訴法院再次認定,《溫哥華憲章》中的條款,是禁止市府推行有關計劃。
市府在今日發表聲明,表示他們已經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交申訴書,尋求批准對省上訴法院的判決提出上訴。聯邦最高法院將要決定是否受理案件。
在2月份的市府敗訴後,綠黨市議員Pete Fry指法院的裁決“令人失望”,並表示要將租金與單位挂鉤,而不是營業額挂鉤,用以緩解溫哥華的住房危機。表示對於可能面對無家可歸的人來說,SRO是溫哥華最可負擔的住房,但供應正在快速地減少,在新冠疫情之前的幾年,供應量問題已經不斷升級。若沒有廉租酒店,無家可歸者只能在街上搭帳篷及去庇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