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一名男子在一宗兇殺案以及傷人禁錮案中,被判終身監禁,12年內不得申請假釋。
有關判刑今年二月作出,裁決上星期在BC最高法院網上公布。
案情指,60歲被告VAN CHAU NGUYEN 2020年8月闖入MISSION一間用作種植大麻的房屋,以大刀殺害屋內一名男子,之後以武器襲擊另外4人,並禁錮他們。
被告並以汽油放火燒屋,之後逃去,被告同年10月落網。
火勢迅速蔓延整間屋,被禁錮在浴室的4人從二樓窗口跳下逃生。
消防將火救熄後,在屋內發現死者屍體。
裁決未有公布案件動機,只透露被告在該房屋居住及工作至案發前一個月。
裁決並表示,被告過去沒有暴力犯罪記錄,並展現出悔意,法官裁定最少服刑12年才可以申請假釋。
一般二級謀殺罪,最少要入獄10年,或最多25年可以申請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