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一名高中男教師與兩名畢業學生發生性關係,被取消教師執照。
BC教師監管專員辦公室公佈,該名教師在兩名學生畢業後不久就展開追求,一名學生當時18歲,接受該名老師任教已經有兩年,而另一個學生只有17歲。
專員辦公室指出,該名老師違反與學生的界線,長時間與兩名女學生發生不當行為,而該名教師知道至少有一名女學生處於脆弱的狀態。
根據裁決,犯事教師已同意制裁協定,了解到他的行為與BC省教育工作者的教育,能力及職業行為準側中的兩個標準有抵觸。
判決指該名教師同意取消他的教育資格證書,15年內不可再提出申請,並根據BC省《教師法》第64-G條,本省的教師認證主任,不得向他頒發執業資格證書,私立學校教學證書等。
局方的裁決沒有透露這名教師在那個校區工作,或不當關係何時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