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省一名母親投訴,她的兒子因吸食過量毒品死亡,不過他之前購買的兩份保險,就拒絕作出賠償。
投訴的母親指兩家保險公司很清楚死者的生活方式,知他是有海洛因癖癮,兩間公司都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但繼續向兒子收取保險費,公司方面從未解決過這個問題,也沒有在保險單上加上附錄。不過在死者於 2018 年死於吸食過去海洛因死亡後,拒絕作出賠償。
投訴人的兒子生前購買了兩項保險,一項是按揭貸款保險,另一項是銀行透支保險,以確保去世時可償還這些債務。不過令投訴人感到失望的是,當她在法庭試圖迫使兩間保險公司付款項時,沙省最高法院及沙省上訴法院的法官,都站在兩間保險公司的一邊。
根據投訴人指,死者自己尋求幫助,並且當他獲得保險時,沒有隱瞞自己有毒引的問題。
死者在2018年2月1日,在Saskatoon市家中被發現死亡,死時是37歲,驗屍得出的結論是,他的體內含有致命的酒精及海洛因。據死者母親表示他已經有毒引至少十年。之前已經戒毒並康復過三次,但之後再繼續吸毒。
在判決中,上訴法院裁定,保險公司適當地拒絕賠償,因為死者是因為吸食他自已非法收藏的毒品而死亡。
兩間保險公司包括TD人壽及Canada Life公司都拒絕就事件作回應。
另外當地支持吸毒組織,草原省分毒品使用障礙組織表示,今次事件是將吸毒者定為犯罪分子的另一個例子,社會並將應該被視為健康問題的事情定為犯罪事件。
加拿大人壽及健康保險協會表示,他們無法談論此案,但可以表示,在加拿大各地銷售人壽保險的保單,可包含特別排除或限制在特定情況下發生死亡事件的賠償條款,這是很常見的事情。
沙省大學保險法律教授Lori Sandstrom表示,全國各地的保險公司,都將非常瞭解今宗案件。並認為今宗判決十分重要,因為判決在解釋保單中的免責條款,保險公司一直在尋找法院,去解釋免責條款問題,如果今宗案的法庭解釋具有說服力,以後整個加拿大都會依賴今次判決的法律解釋。不過他亦對癖癮被列為罪行,以及上訴法院裁決的廣泛影響感到失望。
又指保險公司很樂意每月拿走投保人的金錢,並很樂意接受他的保費,但是當公司必須支付這筆費用,並履行保險協定的那一刻,情況就會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