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樹嶺一所學校的家長,對他們的家長顧問委員會,提供1萬元給委員會主席去支付他的法律費用,表示憤怒。
Yennadon 小學的家長會,提供該 1萬元,但尚未披露資金在甚麼案件中。
有該校的家長已在社交媒體上質疑有關決定,學校董事會及家長顧問委員會都沒有確認撥款事件。
一位自稱曾擔任 家長會主席的女子表示,他無法理解要求學生父母籌款支付律師費的決定,這並不是良好地運用家長會資金,除非開支有利於全校的利益,否則家長應該拒絕。
其他家長亦呼籲要對家長顧問委員會進行核數,並應該與所有家長及全部委員會 成員就此事進行投票,而不是私下決定。
他們批評由於其中一名家長會成員行為不當,而要運用家長會的資金用於支付法律費用,這是不恰當,而且並不道德,金錢應該留給學生的,今次事件中,沒有學生能從中受益。
不過亦有其他人認為,稱那願意出來幫助學校及學生的家長會成員,應該因他們的奉獻及志願工作而得一些優惠待遇。
他們投入時間及精力都沒有得到報酬,如果有人因履行家長會義工職責而被起訴,以個人身分承擔費用是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