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下議院就聯邦政府在自由車隊示威期間引入緊急狀態的研訊今日踏入最後一日,總理杜魯多今日出庭作供。
杜魯多在研訊中指,決定頒布緊急狀態法的主要原因是憂慮假如不引用緊急狀態,難以想像事態往哪一個方向發展,他反問委員會,假如示威情況惡化,一旦有人或警員受傷,都可能導致一發不可收拾。他重申,總理的職責是要作出決定,以保障國民安全。他指,當時內閣及公共服務部門都建議引入法令,自己亦有此意願。在簽署法令前的多個小時與多名省長,高級官員以及自由黨黨團成員磋商。而事故應急小組在前一晚已經就引入法令達成共識。他補充,直到2月14號下午3時40分接獲樞密院一份備忘錄顯示,已經符合頒令的門檻,於是作出最後決定。
他在研訊中解釋示威抗議及內部建議引入法令的時間順序,他形容,渥太華居民已經習慣示威以及抗議活動,但自由車隊的示威展現出另一種模式,示威人士擾亂居民的日常生活,已經有別於政治抗爭,有居民因為戴口罩而被恐嚇及騷擾,大量停泊卡車佔領街道亦影響該區無家可歸者及收容所。在示威活動進行了1個星期,市議員及渥太華市長都要求聯邦政府介入,形容當地警方已經無能力控制情況。
杜魯多表示,隨著抗議活動持續,反對黨要求總理與示威者會面,或以不同方式聽取示威者的訴求,他解釋,自己有與示威者會面的意願,但抗議組織領導人的部分要求包括推翻2021年大選結果,以及取消聯邦強制防疫措施難以實現,他擔心此例一開,變相令人覺得可以不循合法抗議途徑迫使政府妥協。
7名內閣部長今個星期已經先後作供,包括副總理方慧蘭,她為當局頒布緊急狀態法辯護,形容自由車隊示威威脅國家經濟安全。
杜魯多的幕僚長昨日表示,引用緊急狀態法並非政治決定,而是要將確保加拿大國民的安全放於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