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夏天乾旱及出現兩次熱浪,但山火官員表示,仍然有好多省民違反營火規定。
自6月30日全省實施營火禁令以來,山火官員已經發放了47張罰單,總罰款超過5萬元,並發出79次不需罰款的警告。
在本BC省,違反營火禁令每張告票罰款1150元,是本國與山火有關的違規罰款最高的省分。不過負責執法的人員表示,他們繼續在一些受歡迎的野外休閒地點,遇到令人震驚的行為。
有山火人員舉例,他們在Alouette Lake公園內的一個湖發生一次事件,當時他們發現一群人將一批木柴裝上一艘船上,巡邏人員質問他們準備這些木柴做什麼。他們明知道本省實施禁火令,但他們就沒有打算依從法例。
當局指,太多人仍然沒有注意本省生火的禁令,及不相信山火風險。這是公然無視他人的安全及非常自私的行為。
營火禁令有效期至10月15日中午,或命令提早被撤銷為止。省府表示,所為營火的定義為任何小於0.5米高,寬0.5米的火。
另外禁令還禁止使用煙花,用鐵桶光燃燒及禁止用火把。
在新禁令下,只可使用獲加拿大CSA,或加拿大ULC評級的流動煮食爐,另外必須在周圍建立防火屏障,並確保在離開現場之前,火要完全熄滅。